人事訊息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0-12-08 16:07:40 點閱:426
主旨: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執行「領證職業」所為之業務一案,業經銓敘部作成109年11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530343301號令釋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1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53034302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