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0-07-06 16:49:36 點閱:338
主旨:「教師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及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6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1629B號及1090081629C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1629F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