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4-10 08:47:22 點閱:7
一、 | 「114年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 |
(一) | 託播期間: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 |
(二) | 託播內容: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 |
二、 | 為加強宣導114年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。 |
三、 | 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,以e-mail(d0000211@changtax.gov.tw)傳送至本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