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0-05-07 14:55:00 點閱:331
主旨: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」第五點、第六點、第八點及「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」第四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行政院109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900322751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旨揭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