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1-19 14:40:48 點閱:867
主旨:檢送修正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(核定本)」1份,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教育部113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05363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