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12-18 14:53:41 點閱:133
主旨:有關修正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簡任人員職務遷調規定」第3點,並自112年12月12日生效一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2日總處綜字第11210024091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原函影本、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