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第32次定期聯繫會議宣導事項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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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訓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10-13 15:5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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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6076號函及內政部警政署112年8月25日警署刑防字第11200098671號函送112年8月1日召開之「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第32次定期聯繫會議」決議事項辦理。 |
二、 |
持續強化教育警政機關合作機制,防制集團性犯罪及毒品進入校園: |
(一) |
為強化防制集團性犯罪滲入校園,請利用召開定期聯會議時機,共同討論包含轄內犯罪組織在內之影響校園安全關鍵因素,並研訂防制因應作為。 |
(二) |
請依當前模式持續與警政機關合作,以保護學生為前提、溯源偵辦藥頭為目標,加強毒品情資合作機制,同時請各校因應時事強化識毒知能,倘發現學生涉毒徵候時能即時與警察機關合作防制。 |
(一) |
執行少年業務時得適時連結資源,例如遇有國中畢業後,年滿15歲至18歲未曾升學、目前未就業,生涯未定向有轉街扶助需求之青少年,得參考連結教育部「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」。 |
(二) |
實施反詐騙教育宣導時可仿照反毒策略對於高關懷學生之處遇方式,對特定族群強化重點輔導及宣導工作。例如針對面臨打工情境的畢業生族群,可於暑期強化求職、打工詐騙宣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