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02-09 14:19:00 點閱:168
主旨: 轉知勞動部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18條規定解釋令1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4日總處培字第1120011100號函辦理。 二、 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