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02-06 09:52:10 點閱:307
主旨: 行政院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」及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行政院112年1月19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22911號函辦理。 二、 檢附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及修正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