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7-05 09:06:06 點閱:251
主旨: 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(以下簡稱退撫條例)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、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1份,請於111年7月11日(星期一)前提供相關意見(無則免復)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30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14202308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查110年12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退撫條例第8條、第13條、第67條、第77條及第100條等修正規定,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令公布,是為配合退撫條例修正、教師法全文修正公布施行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及實務作業需要,爰教育部擬具旨揭修正草案初稿(計修正12條條文;刪除1條;新增1條條文)。
三、 是以,倘貴校就上開草案擬具相關意見,請於7月11日(星期一)前將意見表電郵承辦人信箱winnie1104@email.chcg.gov.tw(郵件主旨及檔名請註明校名-退撫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,無則免填復)。
四、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、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