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9-14 14:08:29 點閱:205
一、 | 依據本府110年9月7日府授衛食字第110032045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中秋節將至,為防止連假跨縣市人流流動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,本縣訂定中秋烤肉防疫規範如下: |
(一) | 烤肉對象以同住家人於家戶進行為宜。 |
(二) | 避免跨縣市之大型家族烤肉聚會。 |
(三) | 不建議不補助辦理社區烤肉活動。 |
(四) | 禁止於社區活動中心、宮廟廣場、公園、風景區、停車場等各類公共場所或政府機關場域辦理烤肉活動。 |
三、 | 請各局處依上述規範落實辦理並加強宣導,另請轉知所屬管轄單位,勿提供前揭場域辦理烤肉活動,以維護民眾健康。 |
四、 | 本府將視疫情情況進行相關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