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訊息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1-06-17 14:15:51 點閱:1176
主旨:轉勞動部修正發布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一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00024428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前開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,請轉知貴屬適用該實施辦法人員知悉。